匯創控股(08202)與其前正副主席,遭投資者林宜盛(譯音)就承配匯創股份一事索償的案件,林一方上周向高院聆案官申請,要匯創交出其向證監會申請豁免全面收購時所呈報資料,其中一目標是要找出一眾股份承配人的身份。匯創雖聲稱自己手上並沒有該些資料,但聆案官並不接納,並下令匯創須在十四天內須交入誓章交代該些資料下落。
林是去年入稟控告匯創,匯創前主席黃婉兒、及前副主席黃祐榮。林在入稟狀指○八年間因着黃氏二人就匯創的一些陳述,林答應斥資約2,000萬元承配一批匯創股份。林指黃氏二人的陳述失實,故興訟索償。
案中,黃氏兩人代表包括原訴林在內的一批投資者,來承配匯創股份。
但林稱之後發現黃氏兩人承配股份總額下降及配股價有變等。
匯創稱曾就涉案配股,在○八年六月向證監會申請豁免全面收購,但證監會認為該批承配人並非獨立投資者,而在七月否決豁免全購申請。黃氏二人故此減少新股數量,減低配股總數。匯創指原訴林見狀誤以為有投資者退出承配,是林誤以為自己被剝奪退出承配的權利,匯創強調根本沒有承配人退出。
匯創又稱手上根本沒有林氏要求索取的資料,皆因向證監會申請豁免全購的手續乃由配售代理一手包辦。
案件編號:HCA132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