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照明(08229)主席朱展東與其胞弟朱植杞等,因誇大營業額申請上市,早前已被定罪,至於二人胞妹朱碧鶯的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雖脫罪,但她面對的另一項處理犯罪得益罪(俗稱洗黑錢罪),控方昨向高院表示,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繼續檢控。
該項處理犯罪得益罪指,朱碧鶯(49歲)於○二年八月至○四年三月期間,處理約6,938萬元犯罪得益。案發時她是東大照明會計經理,她昨得知律政司決定後,在庭外哭成淚人。
案中,控方指朱氏兄弟等人在○一年十一月至○二年七月期間,串謀訛稱東大照明於○一年四月至○二年三月向歐洲客戶出售貨品,朱植杞更調動私人戶口款項注入公司,假扮公司銷售利潤,誇大業績,令公司成功在創業板上市,他們又一度以類似手法在○四年申請轉往主板上市,但最終沒有成事。朱氏兄弟本年九月在高院被定罪。
案件編號:HCCC3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