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最近有意取消給予經紀用手提電話為客戶落盤的豁免,認為經紀有濫用手機落盤之嫌,隨即惹來業界大肆炮轟,指證監會此舉無異於大開倒車,妨礙證券業發展。證監會提出的論據,主要是經紀的手機大部分沒有錄音功能,與客戶給予落盤指令的通話不能錄音,不符合監管要求。
業界則提出強烈反對,指出經紀用手機接收客戶的落盤指令,即使對話沒有錄音,但在交易完成後,經紀通常會盡快用具備錄音功能的固網電話向客戶覆盤,清楚說出價錢、股數及買賣的股票名稱,如果出現錯誤,客戶必會即時更正,毋須擔心因落盤沒有錄音而形成監管上的漏洞。
坦白說,經紀將客戶落盤通話錄音,目的是保障客戶和經紀的利益,一旦交易出現爭拗,通話錄音就是最有力的呈堂證據。在固網通訊時代,經紀行對於客戶落盤和向客戶覆盤均需錄音的做法並無異議,踏入流動通訊時代,客戶用手機落盤,經紀用固網接收指令,由於同樣將對話錄音,也沒有出現爭議,問題是經紀以手機接收落盤指令時,即因錄音欠奉而有違證監會監管規定。
業界的辯解當然有一定道理,值得留意的是,經紀即使在覆盤時進行錄音,其實僅屬單方面資料,有別於現時落盤和覆盤均錄音的操作,若證券業認為僅有覆盤錄音,已是充足和完備的資料,則現在證監會要求客戶致電經紀落盤必須錄音的程序,豈非變成多此一舉,恐怕事實未必如此。
至於證監會作為監管者,提高市場監管質素雖然是責無旁貸,亦不能信口開河,倘若認為經紀用手機接收客戶落盤指令有濫用之嫌,必須提出具體數據或實際例子,由市場判斷是否趨於嚴重,而不是想當然地提出監管建議。
投資者棄用固網電話,寧願致電經紀手機落盤,除了固網線路繁忙,經紀未必第一時間接聽電話之外,也與現代人使用電話的習慣改變有關。證監會一刀切的做法固然不智,業界過分激烈的反應亦無必要,雙方應仔細研究,無論在科技設備上或落盤程序上作出配合和更新,令個人流動通訊佔主流趨勢下的港股市場,既保持高度效率的交易程序,亦不會犧牲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兼顧對客戶和經紀的保障。
證監會作為監管機構與證券經紀作為業界中介人,雖然關係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並非必然站在對立面,兩者其實是一體的兩面,是本港證券業發展和架構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和則兩利,鬥則兩害,若在每項監管發展的商討上均兵刃相見,香港要保持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將會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