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上市公司太平洋電線電纜(下稱太電),入稟本港高院追討被一眾前高層挪移的巨額公司資產,案件將於明年初開審,高院昨下令太電須支付共3,000萬元訟費保證金給一眾答辯人,而當中1,000萬元已支付,法官沒有就額外2,000萬元訂下支付期限,但太電須盡快繳交。
太電的資金掏空案轟動台灣,太電前財務長胡洪九去年在台灣被判入獄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