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下簡稱銀行)早前入稟本港高院控告德意志銀行的資本市場及財務方案亞洲區前聯席主管(co-head of capital markets and treasury solutions for Asia)Daniel Mamadou-Blanco(下稱答辯人),指答辯人洩露銀行機密資料,及唆使德意志員工離職。答辯人昨向高院申請剔除銀行申索,指銀行沒有披露合理訴因,及指糾紛應循勞資審裁處解決。法官押後裁決。
答辯人今年七月尾離開銀行,現已加盟野村。銀行指答辯人事前沒有發出離職通知,而離職前四個月,答辯人把銀行16名高層的薪酬條件經由電郵發送至他個人電郵戶口,銀行質疑答辯人把資料洩露給第三者或競爭對手;另在答辯人離職後,其他同僚亦相繼請辭。
答辯人則反駁,銀行的指控並沒有實質證據支持,洩露資料給第三者只是銀行的單方面推論,純屬臆測;至於唆使員工離職,銀行並沒有在狀書中列出投訴詳情。
答辯人又堅持,銀行提出申索的訴因是基於雙方之間的僱傭合約,所以勞資審裁處享有獨家司法轄權處理此糾紛。
不過銀行指,司法權問題可循修改申索陳述書解決,銀行投訴答辯人的不當行為可以侵權形式提出,高院是有權審理侵權申索的。
原訴人: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
答辯人:Daniel Mamadou-Blanco
案件編號:HCA15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