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自行發債集資的序幕正掀開。經濟實力強勁的浙江省,傳言是首批自行發債試點。
浙江財政廳確認「正在積極準備」,並按財政部要求,將今年地方債務規模分配至各市縣,資金安排使用方案待財政部核准、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再按照規定程序發行。
早前傳首批試點包括廣東及浙江省,財政部更對部分試點初步方案點頭,浙江省財政廳更對《財經國家週刊》確認了試點的消息。
官員表示,浙江首先會制訂債務額,由中央按照各省情況,核定控制省級政府的債務總額,每年上報下年度額度,實行中央審批制或備案制,由省府發債,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下一步將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對政府債務實施風險預警。
浙江擬建立以債務率(債務餘額佔綜合財力比重)、新增債務率、償債率等為風險預警指標的預警體系,以準確掌握債務規模、結構、風險等。省府每年會按債務餘額一定比例籌措償債準備金,以應對暫時性的債務危機,將不能償債風險降到最低,並保障債權人利益。
自九五年生效的《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不得列赤字,亦即不能自行舉債。近年地方發債是由中央代行,如果地方要自行發債,就必須由人大對《預算法》進行修訂後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