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由中央發放途徑變成分散途徑,如將公告發放予經紀、資訊供應商、入門網站等,但問題是相關網站提供公告會否是免費、及是否將所有公告發放。
2.研究英美的模式,只需公司發放新聞稿,但本港市場散戶多,與英美不同。
3.研究在交易時段內發放公告,讓公司中途短暫停牌,如像某些市場只停牌30分鐘,但香港有龐大的輪證市場;公司復牌後,是否要取消之前的買賣盤指令,亦令經紀工作負擔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