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00267)○八年「炒燶」外匯事件再有餘波,該公司財務部前助理董事崔永年,現遭證監會票控兩項內幕交易罪,證監會指崔知悉中信泰富的多份外匯衍生工具合約錄得虧損,但在中信泰富發盈警前,於○八年九月九日及十二日偷步沽售合共8.1萬股中信泰富,從而避免136萬元損失。崔氏昨在東區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十月二十日進行預審。
崔氏現時獲准以5萬元保釋候審。證監會指,崔永年涉案時任職中信泰富財務部助理董事,其實即是財務部副主管,屬中信泰富高層管理人員。
中信泰富○八年十月二十日才就「炒燶」外匯發出盈利警告,但崔早在九月九日及十二日便沽售股份,證監會指他當時掌握了中信泰富多份槓桿式外匯目標可贖回合約的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即假如澳元兌美元的現貨兌換率跌至0.85、0.82或0.8,該些合約按市值折算的價格會錄得分別為46億元、66億元及86億元虧損;而合約可交付的澳元金額分別是67億澳元、77億澳元及86億澳元。崔氏售股時並知悉中信泰富已在外匯合約錄得虧損。
中信泰富「炒燶」巨額外匯,當時折算損失約147億元,消息公布,即引起公眾嘩然,外界並且質疑中信泰富早在九月七日已經知悉「炒燶」外匯,但延遲公布,證監會及警方商業罪案科高調介入調查,但中信泰富興訟阻止警方審閱有關文件,官司仍在進行中。
案件編號:ESS27729-2773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