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房地產調控絕不手軟。中國外匯局早前下發了《關於核定境內銀行2011年度融資性對外擔保餘額指標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境內銀行,暫時不能受理內地房地產企業為其境外子公司在境外發行債券提供對外擔保的申請,換言之暫時斷絕了內房公司於海外發債集資的渠道。
業內人士指,這份《通知》一方面配合目前內地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大方向,另一方面有利於抑制熱錢藉外債的方式流入,可有助改善目前中國的國際收支失衡狀況。此外,銀行為非房地產企業辦理融資性對外擔保業務時,均應嚴格審核境外被擔保機構,其資金的具體用途,規定集資所得不能以股權或債權投資等形式直接或間接調回境內。
另中國銀監會於最新一次會議中,要求商業銀行從三方面嚴控房地產信貸風險。首要繼續做好開發企業名單制的管理,要求貸款必須以在建的工程作抵押,以及禁止做新貸還舊貸、暫延還款期限等行為。其次注視目前全球經濟不景氣,對商業用房或個人消費等貸款提高警覺。第三密切注視仍未有採取限購措施的二三線城市的房貸風險。
此外,中國指數研究院上月數據顯示,有33個城市樓價按月下跌,但按月漲跌幅在1%以內的城市共80個,暗示內地樓價正處膠着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