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國會否決緊縮方案,IMF和歐盟拒絕發放120億歐元援助貸款,導致希臘政府入不敷支。希臘違約後,當地銀行將無法再以希債作為抵押品,向歐央行借貸,結果銀行業爆煲,禍及當地家庭和企業、失業率飆升。
希臘進行債務重組,由私人投資者承擔部分損失,歐央行亦在德法施壓下繼續為希臘銀行業提供融資。不過,由於希債大幅減值,需要新一輪貸款向希臘銀行體系注資,而且,雖然債務負擔減輕,但希臘競爭力不足問題持續。
緊縮方案獲通過,希臘並獲第二輪貸款打救,私人希債投資者又自願參與債務續期,希臘因而毋須違約。不過,希臘債務負擔仍處於不可持續的水平,或於數年後協議債務重組,歐洲國家將被納稅人要求披露相關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