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十一月中宣布推出額外印花稅措施,並同時公布取消物業延遲繳交住宅印花稅,惟生效日期一直未有公布,而上周該措施已獲立法會通過,市場人士指,多家地產代理行已接獲通知,本月三十日開始所有樓宇已不可申請延期繳付釐印費,意味着去年十一月二十日至明日簽訂樓宇合約買家獲「放生」,可獲延至完成交易時才支付樓宇釐印費。
市場人士指出,過往有不少買家或投資者,為減輕置業初期的使費開支,會透過支付申請費,向稅務局申請延期繳交物業釐印費。
不過,現凡於本月三十日起簽臨時買賣合約的物業,必須按時繳付釐印費,不得再申請延期。
據了解,一批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後認購物業,一直擔心政府會追溯條例生效日期前交易的延期釐印費,令他們不可延期支付物業釐印費,部分包括購買長樓花期新盤單位的買家,而昨日公布的實施日期,使這批買家可繼續於交易完成時,才需支付釐印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