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具紀律處分權力

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建議進入第二階段,政府就去年的諮詢作總結,以及提出詳細建議。針對業界關注「一業多管」及「外行人管內行人」等疑慮,政府提出改良方案,包括收窄金管局職權。若進展順利,最快可在明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藍紙草案。

收窄金管局職權

政府在設立保監局的最新建議中,提出多個有關銀行保險的改良方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區璟智表示,回應市場對監管尺度不一的疑慮,最新建議為保監局成為保險中介活動的主要及領導監管機構,發牌、制訂標準和規定,以至紀律處分的權力,統一歸於保監局,換言之金管局不能就銀保訂立額外的要求。

區璟智補充,由於銀行屬綜合營運模式,故此金管局仍會聯合保監局就銀保作巡查,而新設的紀律委員會中亦會有金管局成員,但審、罰的主導權在於保監局。

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滿意政府對銀保監管問題正面回應,認為新建議可令監管標準統一,對業界及投保人皆較公平。

建議設專家小組

此外,政府建議保監局成立專家小組及業界諮詢委員會,以就相關項目諮詢業界意見。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朱永耀期望,除這些小組外,在董事會中亦邀請業界人士出任少數席位,以提供業界前線的經驗及聲音。

新建議亦就保單徵費方面訂定上限,人壽保單的最高徵費為100元,非人壽保單為5,000元,陳健波認為新建議可取,保障大額保單不需負擔太大的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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