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澳洲華僑商人邱維廉(Khoo Ee Liam)遭安興(亞太)諮詢有限公司(下稱原訴人)追討432萬澳元(現約3,582萬港元)顧問費案,邱氏昨第二度向法院申請要原訴人先繳訟費保證金,但原訴人一方願承諾保存公司資產,用作支付訟費,高院法官因應原訴人作出上述承諾,故駁回邱氏要求訟費保證金的申請。
邱維廉的公司九八年向當時本港上市的華南集團購入澳洲上市公司Investment Austasia Ltd.股權,原訴人指邱的收購已於九八年完成,原訴人應得的顧問費按該澳上市公司資產淨值一成計,邱氏尚欠432萬澳元未付。
案件編號:HCA435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