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山頂的普樂道8號法國總領事官邸,去年八月底獲確定為二級歷史建築物。
據了解,物業建於約一八七八至一九○九年,乃山頂最早期落成的住宅建築,大宅多名住客均為本地顯赫人物,包括一八七八年入住的殖民地著名律師亨利朗達迪里斯(Henry Lander Dennys),而東展中澳電訊有限公司(Eastern Extension Australasia and China Telegraph Co Ltd)於一九○七年曾擁有該物業。
直至一九八一年被法國政府收購作法國總領事住宅。
連同獲確定為二級歷史建築的法國總領事官邸,目前全港有1,444幢建築物被擬議評級,並上載古物古蹟辦事處的網頁。
事實上,建築物的評級本身將不會令建築物在古物及古蹟條例下獲得法定保護。
對於被列作二級或三級建築,古物古蹟辦事處並不鼓勵進行拆卸或建築工程,尤其會影響建築物文物價值的改動或重修工程;不過,政府亦已推行一系列新的行政措施及經濟誘因以配合文物業保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