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下周一(二十三日)討論高盛「烏輪」事件,立法會文件披露,三月三十一日高盛「烏輪」事件發生當日,窩輪持有人數目為166名,當中162名為個人投資者,4名為機構投資者。
文件指出,窩輪持有人數目是以每一隻窩輪計算,因此若有一名投資者同時持有兩隻窩輪,將被計算兩次,而166名持有人當中,38名是在三月三十一日購入。以持有窩輪數目計算,100名投資者持有100,000窩輪(即10手)或以下,3名持有2,000,000以上窩輪。以購入價值計算,只有18名投資者以10萬元至100萬元,1名以100萬元以上購入。
建議補償安排下,投資者收到溢價最高為831%,最低為5,000元及10%。
文件續指出,三月三十一日早上九時十分,高盛的律師已通知港交所(00388)發現現金結算金額的公式有明顯錯誤,需要修改公式,同時流通量提供者未能提供報價,顯示若當日開市前停牌,便不會有人因市場的不規則活動而引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