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電剪大王」之稱的全國政協委員計佑銘,○七年計劃透過其公司志成國際(集團),購入觀塘鴻圖道82號安泰工業中心全幢,作書法及藝術展覽之用,但交易引發訴訟,賣方投訴志成開出的790萬元訂金支票未能兌現,興訟追討該筆款項。志成則辯稱,開票只是應地產代理中原經紀建議,向賣方展示誠意,並非有意交給賣方,志成因此把中原拉入訴訟,把責任轉嫁給中原。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原訴大廈賣方豐鈺有限公司與志成,於○七年九月廿九日簽訂初步買賣協議,交易作價1.58億元,志成並開出相等於5%賣價,即790萬元支票,作初步訂金。豐鈺指今次案件的舉證責任在志成一方,志成在案中堅持遭誤導,案中支票是在有條件下支付予賣方,交易根本未傾妥。
計佑銘堅稱,兩名中原經紀向他推介涉案大廈時,二人指業主「年紀大」,八十多歲,不會直接見準買家,除非準買家有誠意。大廈原本開價1.6億元,但計氏認為過高,幾經爭取,開價才輕微減至1.58億元,計氏遂希望與業主面談,續商談減價。該兩名經紀建議為表誠意,計氏一方應簽訂初步買賣協議及交出上述訂金,計氏答應要求,但為保障本身利益,計氏反要求兩名經紀簽署一份「解釋備忘錄」,聲明支票作訂金,「若超過30天不成功,需於十天內退還」,並在支票背書上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