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銀行內有一門業務叫作「一條枱」,而我工作條枱有個罰款制度,但凡遲到便要罰錢,統統放入老闆枱前的大水杯作為零食基金。有一段時間,同事們漸漸視罰錢為多睡半小時的成本,零食基金有水滿之患,罰款制度漸被遺忘。
最近有新同事報到,聽聞曾有此制度,心想自己每天都是最早回到公司,遂希望恢復罰款。不過,我和老闆皆指出,往績不代表未來表現,新同事遂打消恢復舊制的念頭。
換了你是這位新同事,你會否堅持恢復遲到罰錢這個制度呢?新同事憑兩星期觀察,認為同事們不太守時,評估自己大有勝算。不過,新同事忽略了遊戲規則影響行為這個定律。難保恢復罰錢制度後,同事們隨時可以提早半小時坐定電腦面前。
其實這個罰錢制度當初由老闆發起,即使遲到一分鐘也不能幸免。你也會想到,遲到愈長時間愈着數(撇除留下壞印象這個因素)。制度實施個多月後,發現同事們一是準時報到,一是遲到約十五至二十分鐘。由此反映,同事願意花錢來購買「額外」睡眠時間。
這又引伸到另一個問題,新同事只能靠片面的資料作出分析,因沒有實施遲到罰款制度期間的遲到情況作參考,所以新同事選擇相信「往績不代表未來表現」的勸告。
你要記得這句對白:「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做任何決定,包括投資決定,你不能事事親身體會,但至少要對資料的可靠程度過濾一下。
大健
大健,財務碩士畢業,投身財經記者行列數年,之後無論轉職歐資投行,抑或現任職英資金融機構,始終情繫中環,相信各有前因莫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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