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希望鯨吞澳洲交易所的美夢,看來已經成空,這個結果我早已預言,曾反覆強調那是絕對不可能成功的事,理由除了技術性的因素之外,主要不外有兩點:其一是基於地區或國家主權包括金融利益及安全上的考量,其次是規管上的難以取得平衡。各點都在澳洲外商投資審核委員會所闡述,拒絕購併案的理由之中證明。
這次收購成為澳洲過去十年來,努力開放市場,首次對一宗海外收購案作出否決,負責澳洲外商投資審核委員會的澳洲國庫部長斯旺(Wayne Swan)說,委員會一致認為,收購並不符合澳洲的「國家利益」。雖然他沒有明確指出,收購違反了甚麼「國家利益」,但從過去澳洲朝野之間的激辯,有些議員直指該收購危及國家主權,且威脅其金融樞紐地位的言論,便可意會反對的理由,完全出於國家主權考慮,而且是十分正常的事。
筆者經常說,不同區域或國家交易所合併的構思,只能止於是個理想,要付諸實現具十分高難度,更難以達到所謂構建「共同交易平台」這個目的,惟其如此,國際交易所之間的合併,卻仍然被不斷吹噓成為必然要積極效法的事,似乎不加入購併行列,便會被邊緣化、失去競爭力,甚至被說成不思進取、坐以待斃,因此實在給其他沒有效法的,包括港交所在內的交易所帶來壓力。
星交所收購澳交所被澳洲當局否決,姑勿論壓力是否因此紓緩,對於那些吹噓交易所跨境購併者,無疑是當頭棒喝。
我認為,國際交易所之間的購併,被誇言是交易所達致業務增長,以及保持競爭力的不二法門,其實是一些高薪厚祿的金融專業行政人員,為求達到個人表現,證明他們物有所值,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研究其可行性,也沒有考量過被收購方國人的反應及感受,便向市場推銷的概念,結果自然是多以失敗收場。
就算已經成功收購者,例如紐交所收購泛歐交易所和巴黎交易所,以及納市收購OMX等,正如我此前所說,經過頗長時間,至今也仍然局限於形式上的合併,各自獨立運作,所謂的「共同交易平台」總是構建不起來,成了空談。
對於屬過客式的行政人員而言,推動國際交易所購併根本不用成本,成功了豐厚的花紅落袋,失敗了推諉有關國家或地區的政府,有違市場開放原則,與自己的建議無關。
星交所購併澳交所失敗,那位來自OMX的行政總裁不會因此丟了官,卻讓星交所丟了面子,被揶揄為只是個小市場。因為澳洲國庫部長斯旺在解釋因何拒絕購併案時說,根據在星交所上市的股份數目及其市值,星交所只屬一個比較小型的地區性交易市場,言下之意大有澳交所這個大市場,又豈會容許星交所這個小市場,來作「蛇吞象」購併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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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豐金融集團副主席 許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