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調控房價,盡顯中央與地方交手過招的劇情起伏。國務院要求地方政府公布房價控制目標限期屆滿,竟然許多城市「不交功課」,所有已公布城市的限價目標,不論是與GDP增速掛鈎,還是與居民平均收入增幅掛鈎,結果從中都找不到「降價」兩字。這顯然讓中央不滿意,住建部三月三十日下發通知,要已出台的限價目標,徵求民意酌情調整。
酌情調整實則是推倒重來,住建部還打起「民意牌」,深知民意不滿高房價,想用旨意加民意壓服地方官。廣州市有官員對推倒重來說「不」,理由是確定目標時聽取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見。不管廣州市是唯一說「不」的,還是另有城市說不,中央與地方的拗撬已明顯化。
出現這幕劇情,暴露房價調控的深層矛盾。要求地方制訂房價調控的目標,鬧出因不合旨意要推倒重來,首先中央就未摸清民意,地方的態度也就是中央要徵求的民意。既然要地方官嚴格問責,就不應指望其訂一個合旨意,但做不到的「降價」目標,中央真以為地方政府有能力調降房價嗎?
高房價形成,有兩大體制性原因:一是土地財政。現行財稅體系是富中央、窮地方的模式,支配權在中央手上,在未對財稅體制動手術前,逼地方抽走土地財政並不現實。目前地方融資平台欠款約十二萬億,相當於地方財政年收入的兩倍,未開闢新的替代財源,就打倒土地財政,地方財政不是要破產嗎?
另一個體制性原因是貨幣氾濫。如果說土地財政是高房價的基礎條件,貨幣氾濫就是高房價的市場條件,貨幣與信貸超常規的擴張,是房價飆升的主要原因,貨幣氾濫激發通脹,至今還是市場形成買房抗通脹保值的關鍵。內地房屋需求屢調不降,主要不是與居住有關,而是與通脹有更大關係,房價於是有漲無降,通脹當然不是地方官能擺平的。
很明顯,兩大體制原因要具體分析,表面上地方政府作為土地唯一出讓方,就建房的麵粉價貴,推高房屋的麵包價,地方政府負有責任,尤其土地收入未撥建保障性住房,是由來已久的失職。但扭轉這種狀況,如前所述要回到財稅體制改革,挖走土地財政的劣根,這顯然是地方無權,中央有責的事情。
至於貨幣氾濫現象,是貨幣政策應對的事,是中央銀行的責任。貨幣回復正常化,房價調控才會容易。有專家倡議,將房價與通脹掛鈎,將存款利率與通脹掛鈎,形成存息跑贏通脹,房價漲幅低於通脹的環境,才能削弱瘋狂置業的意欲。這樣的倡議很有道理,借助恰當的貨幣政策,足以有效調控房價,中央不是更有理由問責央行嗎?不搞清根源所在,中央壓政策、地方玩對策,長此以往調控不會有好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