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實施「發水樓」新措施,地政總署亦公布新措施下的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等劃一補地價收費準則,按粗略推算,新計算準則與舊有準則收費存有逾三成折讓,料為補償發展限制增加而降低收費,同時,新準則亦容許以按比例方式計算有關收費,市場估計此舉是鼓勵發展商不用盡豁免樓面,減低新盤發水比例。
地政總署昨日公布環保露台與工作平台等劃一補地價收費,除調升舊有計算準則收費外,亦因應今年一月公布的環保設施發展限制聯合作業備考,制訂新計算準則,而現時新發展項目只有不逾50%的露台及工作平台面積可獲豁免計算入總樓面,兩者的每單位發展面積上限為約32.3和約8.1方呎。
按新計算準則,港島及九龍區面積約21.5方呎的露台收費為8.12萬元,工作平台一律收費1.38萬元,若擬建露台面積是低於可豁免面積,則可按比例計算收費。至於舊有計算準則的露台補價收費按年上升約15%至約30%不等,工作平台則較去年上調約22%至約30%,上述補價收費均於今日生效。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 爆料熱線: | (852) 3600 3600 | 電 郵: | news@opg.com.hk | 網上爆料 |
傳 真: | (852) 3600 8800 | 手機網站: | m.on.cc | ||
SMS: | (852) 6500 6500 | MMS: | ireport@on.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