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能(00131)附屬○五年作價八億元,購入持澳門路環一幅地皮的港昇(亞洲)99%股權,以發展商住賭場項目,事件引發訴訟。卓能附屬指賣方違反保證,故要求沒收由中間人託管的5,000萬元,賣方於是入稟高院興訟,聲明自己並沒有違反保證,指卓能附屬無權沒收上述款項。案件昨開審第三天,雙方和解。卓能主席趙世曾透露,卓能附屬及賣方分別攤分託管金額中約3,000多萬元及1,000萬元。
原訴人為賣方廣迪有限公司及其擁有人張偉智;答辯人為買方卓能附屬Ace Cosmos Finance Ltd.,涉案地皮則位於路環聖方濟各堂石排灣馬路。
買賣雙方在○五年九月簽立買賣合約,同年底再立保證契約,訂明卓能附屬須先向澳門當局提交建築圖則,賣方則負責在限期內取得當局批准項目發展,及就項目成功續地約到至少二○四九年。
卓能附屬其後稱,○六年一月已把項目建築圖則提交澳門政府,賣方卻未能在限期內取得當局發展批准;賣方反指有關圖則資料不足,而提交圖則又是港昇(亞洲),指卓能附屬沒有依照保證契約行事,申批限期未算啟動,因此賣方根本沒有違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