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產生關聯交易、資本重複計算、經營信息失真等諸多風險,央行內部正再度醞釀出台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已下發至中石油集團、國電集團等有金融控股平台業務的央企,希望嚴格界定金融公司市場准入條件。
內地報章引述接近央行的人士透露,上述徵求意見稿將明確金融控股的定義和法律地位、嚴格界定金融控股公司市場准入條件,以及延續「原則上不鼓勵實業公司發起設立」的精神。
同時,消息透露,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明令商業銀行審慎開展綜合經營試點。針對產業資本紛紛湧入金融領域,銀監會重申,原則上不再允許證券、基金、信託、保險以及非金融類企業做銀行集團的控股股東。此舉意味着類似中石油手握昆侖銀行92%股權、華潤集團控股珠海市商業銀行的局面或難重演。
截至去年底止,有數十家央企共投資、控股上百家金融子公司,包括銀行、保險等。國字頭的如國家電網、五礦、中糧集團等央企投資控股金融機構現已形成產融結合型集團;大型民企,如新希望、泛海、萬象、東方集團等,也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團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