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池交易」的買賣結果,是否在公平的原則下進行,只有操作者才能知道,這樣的交易操作方式,完全沒有透明度可言,投資者的利益缺乏保障,所以我說容許進行「黑池交易」,其實是市場規管上的一個重大倒退。無奈「黑池交易」已漸成風,要阻擋也阻擋不了,加強監管力度,迫使有關交易透過市場機制盡快披露,顯然是唯一的途徑。
事實上,類似「黑池交易」的買賣方式,也不是甚麼新的伎倆,但那只是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市場還沒那般成熟,監管也沒有現今那般認真及嚴謹時,才有出現。那時,大戶之間大部分的大手交易,何嘗不是繞過市場,透過中介經紀在私底下進行,願意讓公眾知道的,便在交易完成後上板,不擬公開者便私下完成了事,這跟「黑池交易」同出一轍。
然而在現今這二十一世紀,投資市場講求公平、公正及公開,投資者的利益凌駕一切,備受保障的年代,卻容許這種黑箱作業式的買賣進行,也確實是個很大的諷刺。
「黑池交易」能復辟,在歐美大行其道,甚至威脅傳統市場的業務發展,可說是對沖基金當道的結果。這個「遊戲」在歐美市場沒有受到激烈的批評及反對,全因該類市場散戶幾已瀕臨絕迹,一般投資都交由基金代為操作,是百分之百專業基金大戶互相對撼的市場,因此也沒有投資者利益是否獲得保障的顧慮了。
散戶易被蒙在鼓裏
對沖基金利用「黑池交易」作為掩眼法,不讓對手知道虛實,其動機顯而易見,但這類交易應用在非專業的散戶仍佔絕大多數的亞洲市場,便容易產生散戶利益不能獲得公平照顧的疑慮,反對聲音自然較強烈。
惟其如此,在大量對沖基金持續進駐本港的情況下,未來面對開放類似交易模式的壓力將會日增,市場規管方面勢必面臨更嚴峻的考驗。
據統計,本地市場雖以基金投資者佔去大市逾六成的交投額,但散戶以投資戶口計,也不是一個小數目,這便要看監管單位的態度,是為了爭取在國際市場領先地位的「虛名」,採取寬鬆態度,抑或是兼顧小投資者的利益,於基金與散戶兩者利益之間求取平衡而定。
對沖基金利益所在,要求勢必愈來愈多,「黑池交易」的藩籬已在規管單位的半推半就之下被攻破了,下一步又會是甚麼?
閱報得悉,有關方面正在研究現貨市場,是否可一改現行具有買賣雙方經紀名稱編號的做法,以不具經紀名號的方式進行,這看來又是來自基金大戶的要求,倘若日後得到落實,小投資者將更被蒙在鼓裏,永遠看不到天日。
僑豐金融集團行政總裁 許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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