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REIT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遲人一步推出後,本港在金融產品創新再次輸給新加坡。市場人士指出,新加坡早於○四年已有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開闢不同渠道予不同資產上市集資,但香港證監會至今仍未有相關法規,明顯落後於人。香港已「亡羊補牢」,證監會表示會研究商業信託,政府亦會與證監會跟進研究有關事項。
證監會主席方正表示,香港現時只有REITs,未有其他的信託基金上市,會參考新加坡的做法,研究發展其他信託基金,但暫時未有時間表。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香港過去幾年只着重如窩輪等衍生產品,但與公司配套有關的法規則較為忽略。新加坡○四年已推出商業信託,為高現金收益的公司「度身訂做」上市集資渠道。
除了商業信託外,他指,私募基金在港亦沒有有限合作夥伴(LLP)制度。相反,美國及中國均設有LLP,導致不少私募基金要在海外註冊成立。
另一名歐資投行人士亦指,自雷曼事件後,證監會在金融產品創新上頗為保守,例如合成ETF(如與A股掛鈎的ETF),本質並非複雜,卻施加大量限制;連短倉ETF亦不批准推出。相反,新加坡在審批新產品反應很快,不少產品,如新股與窩輪同步發行等,均較香港搶先一步。
商業信託運作模式與REITs相似,均是信託基金,但掛鈎的資產不止於房地產,其他資產也可發行,只要資產有穩定的現金流和收入增長便可。當中以碼頭、橋或隧道等資產,較多包裝為商業信託上市。現時新加坡已有多個商業信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