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周一發表時評,要求地方政府大力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而推動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相適應,解決地方政府面臨「錢少事多」的現實難題,就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迫切要求。
時評提到,「國十條」等樓市調控措施在執行時被一些地方政府打了折,除了流動性過多、通脹預期增強等市場因素外,有地方政府沒有擔當起相應責任,或是重要癥結。「地方在調控中動力不足,原因或在地方利益的考量及其對土地財政的高度依賴」,時評指,有的地方為獲取高額土地出讓金,採取種種措施推高地價,抬高房價。
儘管包括住建部在內等多個部門曾表示,會追究地方政府在樓市調控中落實不到位的地方政府,不過時評指,目前仍未看到有部門在事件中被問責。
此外,有消息指,針對房產稅的試點地區,可能定在北京、上海、深圳及重慶四個城市。據消息人士透露,部分城市已形成對房產徵稅的具體方案,目前正待最終批覆。
內地《中國經營網》從一位券商獲得了一份房產稅徵收方案具體操作細則草案,除包括早前提到採用分段累進稅率,年稅率為0.8%至20%及徵稅流程外,還包括家庭免稅居住面積等十條具體內容。其中,文件透露,計稅依據將會以房產購置原值或評估值,計稅時點為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房產數據和家庭成員,皆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