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炳光藐視法庭遭罰款

新加坡豐隆集團(Hong Leong Group Singapore)旗下在新西蘭上市的Millennium & Copthorne Hotels New Zealand Ltd.連同六家公司(下稱原訴方),指控作為內地業務合夥人的慧谷集團創辦人張炳光無遵守今年五月高院頒下的命令,張未有交還一批相關內地公司圖章。高院昨裁定張氏藐視法庭,判罰款8萬元。

原訴方○七年與東莞起家的內地房地產商慧谷集團進行購併,原訴方與張炳光合組公司來持有慧谷集團,再由慧谷集團持有多項內地業務。但原訴方其後控告張氏無按協議注入足夠資金、擅自處置資產;張則投訴遭對方不當撤去他在合資公司的董事職務,及擅自發股攤薄其持股量。今年五月,高院要求張氏先行交還一批相關內地公司的圖章。

案件編號:HCMP129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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