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啟德大廈去年獲發展商以15億元洽購重建,每戶收購價約440萬元。但上址第三座(下簡稱大廈)兩單位的業主今年初入稟,控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清盤人,投訴對方訛騙及串謀,明知業主有意聯合出售物業,但每伙以74.5萬元的超低價出售他們的單位。清盤人早前申請剔除業主的申索書,但申請昨被高院拒絕。
樓齡約六十年的啟德大廈共有四幢物業,物業日久失修,而當中第三座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下簡稱法團)更接連捲入官司,由於業主多年來欠交管理費及維修費,以致法團無力向承建商支付維修費,法團因此被頒令清盤。
○八年十二月,高院委任律師趙貫修及曾繁運出任清盤人,以向個別業主追回拖欠法團的款項。小額錢債審裁處其後裁定涉案兩單位的業主,須分別償還3萬及2.2萬元予法團,但業主並沒有還款,清盤人再成功向法院申請押記令及賣樓令,賣樓抵債。
不過,涉案單位業主投訴,指清盤人應該在去年二月或八月初前,便獲悉業主有意聯合出售單位作重建,但清盤人背着業主採取法律行動及賣樓,並以超低價出售單位。業主指清盤人向法庭申請賣樓時呈交的74.5萬元估值,評估公司與單位買家的地址竟然相同。
法官昨認為有關指控不能以簡易方式處理,須開庭研訊,因此駁回清盤人的剔除申請。
原訴人:Cheung Ying Lun及Lee Ma Ka Lok Margaret
答辯人:Karrie Trading Ltd.、Legal Way Ltd.、趙貫修及曾繁運(啟德大廈(第三座)業主立案法團清盤人)
案件編號:HCA550/2010 原訴人:Jorge Alberto Fu及Lo Kwok Pui Rosaline(同為Chan Yok Ping的遺產管理人)
答辯人:Legal Way Ltd.、趙貫修及曾繁運(啟德大廈(第三座)業主案案法團清盤人)
案件編號:HCA55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