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對銀行信用卡服務的投訴屢見不鮮,覆蓋範圍包括費用、利率過高等問題,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出,銀行與消費者兩者在信用卡的爭議皆有責任,她認為銀行有責任讓消費者了解信用卡的所有收費,而消費者亦應好好思考金錢的定義,消費要量力而為。
事實上,對無收入如學生等人士,「先使未來錢」情況尤為嚴重,今年中有本港機構就「大學生理財」進行調查,約30%大學生因濫用信用卡導致欠債纍纍。本港曾有大學生每月還款額高達6萬元的事例,更有甚者欠下高達200萬港元債務。
美國當局則已禁止銀行向無收入或擔保人的未滿21歲消費者發卡,同時亦限制向學生發卡,規管比香港嚴格。
劉燕卿表示,信用卡設有免息期,若消費者好好利用便能受惠,切忌拖欠卡數,以及只繳付最低還款額等,應繳清卡數,否則便需要承受高息,以及即時計息,若是這樣的話倒不如申請私人貸款。
劉燕卿又指出,一般的信用卡投訴大同小異,主要針對不明白收費的範圍,近期則有投訴關於利用信用卡簽帳換領飛行里數的問題,她提醒消費者,切勿為換取機票而瘋狂碌卡,自費購買機票反而限制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