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政府多次推出措施穩定樓市,但業界認為政府每次推出新措施,均予人「倉卒」感覺及存在很多不明確地方,對市場造成混亂及無所適從,當中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上月突然宣布向兩年內轉售物業徵收額外印花稅,單是生效日期已引起混亂,即使香港律師會也希望政府釐清新措施部分細節。
政府今年多次推出穩定樓市措施時,事前均未有向業界諮詢及進行溝通,推出措施後往往令業界甚至市民感到迷茫,例如曾俊華上月十九日宣布徵收額外印花稅時,清楚表明有關措施翌日才開始生效,即日有記者向他提問,早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會包括在內,還是由二十日起才計算?當時曾俊華以「明天起才計算」回答。
不過,之後有關政府部門曾表示,要視乎有關臨時買賣合約是否訂明雙方必買必賣,若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後才簽正式買賣合約,新措施將會適用於有關物業。
其實,業界對新措施依然未能完全理解,當中香港律師會便曾致函稅務局,要求釐清「購入」及「購入日期」的定義,稅務局之後才回覆香港律師會,指出所謂「購入」是指賣方必須將物業轉讓予買方,並非容許賣方連同賠償或不連同賠償將訂金退回買方。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如此重大的印花稅措施轉變,只由財政司司長一人口頭宣布,猶如「口講當秘笈」,實在欠缺清晰及容易引起混亂,政府應該在財政司司長宣布後再正式發通告,對各項細節如買賣定義、生效日期等有清楚的定義。他認為,有關措施可防範資產泡沫出現,但應該要顧及特殊情況,例如業主急病需緊急售樓套現,政府應豁免這類人士繳交額外印花稅。
美聯集團高級執行董事黃錦康表示,上月政府推出打擊炒樓措施後,連續兩個周末、日的二手住宅成交均下跌七至八成,情況較○三年「沙士」時更嚴重,顯示政府的措施不但打擊炒家,也打擊真正用家,禍及無辜。他又指,政府近期的樓市措施,推得太急及太密,市民不夠時間消化,同時難以觀察每一項措施對樓市真正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