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作為南港島線黃竹坑站上蓋物業發展的黃竹坑邨舊址,規劃署早前將地皮由住宅(甲類)改劃為綜合發展區,並且加入主水平基準以上120至150米的高限,因而接獲14份申述及意見,有兩份屬於反對意見,分別來自區議員及創建香港,憂慮150米高限會構成屏風效應,及建議限制泊車位數量僅為100個等,惟該署認為現有限制合適,故不支持接納意見;而城規會將於本周五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