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強案吊銷牌照至3年

前證券交易持牌代表李國強,在被控向證監會提供誤導資料的刑事審訊中,曾向法院及證監會承諾會就另一宗調查與證監會合作,但李之後卻食言,李因而在紀律聆訊中被撤銷牌照及十年內不得申請牌照,李氏其後成功覆核「刑期」至吊銷牌照十八個月。上訴庭昨認同該十八個月的判決刑罰過輕,故裁定證監會上訴得直,把吊銷牌照期由十八個月調高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