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成立的財金機構Lion Capital LLP○六年在港申請註冊「LION CAPITAL」成為旗下財金服務的註冊商標,但商標註冊處(下稱處方)指,該商標與另一傘子基金使用的「LION FORTUNE」商標相似,因此拒絕Lion Capital的註冊申請。
Lion Capital不服判決,昨日於高院提出上訴,指「LION FORTUNE」商標已經棄用多年,但Lion Capital的上訴仍遭駁回。
處方認為會令公眾混淆的兩個涉案商標,同於財金服務範疇上註冊,「LION FORTUNE」早於○一年已在港註冊。高院認為處方在判定兩個商標是否相似時並沒有犯錯,但質疑「LION FORTUNE」商標的註冊在○八年六月已過期,既已遭移除,Lion Capital為何不重新申請註冊本身的涉案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