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和置業(00083)附屬不滿旗下電氣道148號商廈在九七/九八財政年度中,被徵收約80萬元地租,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信置一方堅持該廈二○○○年十二月才落成,上述財政年度地盤仍在發展中,未能衍生利潤,所以該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是零或是象徵式1元,變相毋須支付地租。不過,上訴庭昨駁回信置附屬上訴。
地租計法為該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信置附屬Best Origin Ltd.上訴指,原審的土地審裁處(下稱土審處)並無考慮到,在計算租值時需假設的租約中,出租人只會逐年跟承租人續約,且出租人更有權提出通知便終止租約,這情況下,物業應課差餉租值只可能是零或僅屬象徵性質。信置附屬又指,土審處錯誤地假設發展中物業會衍生利潤。
不過,上訴庭認為上述假設情況根本不會出現,發展商若非期望能衍生利潤,就根本不會願意發展商廈,應用於本案情況,涉案地盤用作商業發展,所以土審處有權假設發展商廈的動機是為了衍生利潤,故最終駁回信置附屬上訴。
信置股價昨收報16.32元,跌0.24元。
案件編號:CACV6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