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買方是Champion Concord Ltd.,賣方則為Lau Koon Foo。案中村屋在轉讓前須取得地政處批准及須補地價,Lau指由調解員草擬的和解協議訂明,如果在今年一月九日前,地政處決定不批出轉讓同意書及Champion Concord決定爭議地政處的決定,交易才會額外延長12個月成交。
上訴庭昨認同Lau對條文的上述詮釋,而非買方所指交易應延長共22個月,而按另一條文,交易已自動終止,上訴庭因此駁回買方上訴,但批准暫緩執行判決,等待買方提出終審法院上訴申請。
案件編號:CACV232-23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