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筲箕灣道經營一家酒樓的Happy Dragon Restaurant Ltd.,因房協項目收地而被迫結業,上訴庭本年三月判政府須向酒樓經營者賠償約534萬元,其餘賠償項目則發還土地審裁處重新處理,代表政府的地政總署不滿上訴庭判決,圖將案帶上終審法院上訴,但終審法院指案件並沒有重大廣泛公眾重要性等,未達終審上訴門檻,故拒絕發出上訴許可,即不受理上訴。
酒樓經營者○五年二月獲通知收地,土審○九年指經營者沒有盡力物色新址搬遷經營而任由生意結束,判政府毋須賠償。上訴庭本年三月指土審考慮不周全,判經營者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