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西洋菜南街荷李活購物中心的業主委員會(下稱商場業委會),與該商場所在的大廈榮華大樓的業主立案法團(下稱法團),爭奪大廈閣樓至一樓間的外牆簷篷權益,該處現用作廣告位。商場業委會早前被高院裁定敗訴後,昨表示會提出上訴。高院昨應法團申請,下令商場業委會先向法庭交出十六萬元訟費保證金。
商場業委會在○七年入稟高院,要求逆權佔有涉案簷篷。該簷篷自外牆突起並用作廣告位,本屬公用部分。
高院法官經審訊後,在本年八月裁定商場業委會的逆權佔有申請失敗,雖然商場業委會容許他人在該簷篷裝置廣告牌是牴觸大廈公契,但因法團一直沒有過問,遂判商場業委會自○八年十一月底之後的有關廣告位收益才需要向法團交代。
案件編號:CACV18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