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能魯連城遭譴責

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公開譴責蒙古能源(00276)及其執行董事魯連城及翁綺慧,指其違反《上市規則》,指公司在○七年刊發的公告,作出的陳述並不準確,對公司股東及投資大眾造成誤導。上市委員會並要求魯連城及翁綺慧須參加有關合規及企業管治的培訓24小時。

一度是股民至愛的「神仙股」蒙古能源,○七年八月及九月刊發三份公告,其中九月十日的公告表示,已與「中國石油總公司……一家經營石油及天然氣與分配業務的主要國有企業」訂立合作意向書。

被指公告誤導

港交所指,中國石油總公司(China Petroleum Group Corporation)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00857)的母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CNPC)相似。

蒙古能源有關公告刊發後,多份本港及中國報章,報道公司與「中石油」訂立意向書。○七年九月十日至十一日,公司股價由6.57元上升約16%至7.65元,成交量增幅達13.79倍。

公司最後在九月十八日,才刊發澄清公告,表示「蒙古能源在該等公告中並沒有作出對方與香港或其他地區之上市公司有任何關連之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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