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富會計師行前股本合夥人袁國強,涉嫌在○二至○九年期間誇大其在內地公幹的支出,報銷金額訛騙均富,涉款約49.6萬元,袁因而被控一項盜竊罪。袁氏昨在區域法院自辯。他解釋,利用公司信用卡簽帳時會收到的客戶存根和稅務發票,混亂中他將兩張收據分別向均富報銷,不小心造成雙重報銷的情況。
袁國強(55歲)供稱,他自九五年起成為均富的股本合夥人,負責管理均富內地業務操作,包括提供管理資源、員工招聘及相關培訓、為客戶提供服務等。均富為讓他支付公務支出,特地為他提供公司信用卡及預支現金的帳戶。
袁表示,他須把使用公司信用卡的簽帳額及從預支戶口提取的現金金額分開報銷。信用卡方面,他會把客戶存根附加在信用卡月結單後,再交給會計部;以現金支付費用方面,他則會依據稅務發票來準備報銷的報告,該報告再經秘書交給會計部。
袁續稱,他把來自信用卡簽帳時所收到的稅務發票,及以現金支付費用時的稅務發票混在一起,他在準備報銷報告時,不小心造成雙重報銷信用卡的簽帳額。
控方指事件在○九年四月被當時均富的財務合夥人周德明揭發。
被告:袁國強
案件編號:DCCC56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