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講場:社保弊端痛加改革

今年四月國家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提出研徵「社保稅」,有關社保稅作為「十二五」的立法工程,翻出十年前的話題,再成為社會爭議題目。可爭議的有兩點:一是該不該徵;二是會否增民眾稅負。前者實質可爭議餘地不大,因為社保總要有來源,社保稅只是收費改徵稅,似是名堂不同罷了;既然只是改收費為徵稅,改變初期稅負料應不會增。

社保稅提出,最重要的背景是,社保幾年運作實踐,暴露的種種弊端,加上局限性窒礙持續發展,不排除當局冀透過總體改革,來一次總清算,加以匡正。

現時社保體制是以「五險一金」模式繳費,包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員工平均工資合共百分之四十二收繳,企業分攤百分之三十一,員工分攤百分之十一。結構龐雜是「先天」弊端,需要簡化。

成本高昂 參保率低

社保局作為徵收主體,承擔調查、稽核、徵繳職責,形成一套獨立於稅務系統的體系,也形成了一大筆行政成本。據介紹,社保基金返還的水平很低,有的地方返還率不到四成,大部分被行政成本所侵蝕。可見徵管各自為政,成本高昂,難以容忍。

社保參保率嚴重偏低,養老保險全國參保二點一億人,醫療保險參保二點四億人,還未達城鎮從業人員八成,其餘失業、工傷等參保覆蓋更不成比例。在國家承擔角度,這意味着以全民覆蓋的目標計,欠帳很大。

現行社保體制是地方代理,因應國庫層級化,社保基金進入地方金庫,庫匙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成為貪污、挪用發生的溫床,隨時有貪污造成損失的風險。過去,上海等城市發生的社保醜聞,證明了體制造成的損失漏洞。

強制徵繳 便於統籌

社保體制上述四宗弊端,顯示政策設計的缺陷,除此之外,誰繳費誰受益,這種對應的回饋模式,可能最終國家都需要補貼,何況社保覆蓋以外的城鎮居民和農民,國家亦需要由這體制承擔起「低保」的支付,社保的財政黑洞不難想見,為此國家提出社保費改稅,是想中央徹底統一管起來得以壯大,並實施強制徵繳,減少成本及貪污招損,也便於統籌運用。

社保費改稅實質不是「改」那麼簡單,而根本就是推倒重來,徵、管體制重起爐灶、另生煙火了。雖然工程浩大,頗耗時日,但繫民福祉,不能不為。望只望決策者眼光多些遠見,不使社保再折腰,未能持續久遠。

有關改革預料立法需時,即使立法後短期不致增加稅負,但社保終究欠帳太多、黑洞很深,以「羊毛出於羊身上」而論,中長期民眾稅負增加難免。加上費改稅後,賦予法律規限的強制性,不繳納是漏稅違法,企業與個人皆無可逃避,是不能沒有心理準備的。

Money18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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