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渠旺禁任董事5年

證監會對匯多利(00607)多名前執行董事採取行動,指他們未有及時向市場披露重要資料。匯多利前主席楊渠旺及前執行董事俞孔煌昨與證監會達成協議,承認有關指控,高院應協議內容,下令撤銷楊渠旺出任任何公司董事的資格5年,俞則撤銷董事資格2年,兩人又須分別支付12.5萬元及9萬元調查費用。

不過,楊渠旺特別獲准續擔任某私人公司董事以經營業務。

楊渠旺及俞孔煌承認沒有以應有技能、謹慎態度及能力管理匯多利,及多次未有確保匯多利遵守《上市規則》的訊息披露要求。案件涉及匯多利在○六年七月至○七年四月期間發生的多宗事件,證監會認為楊、俞二人當時理應向市場披露多宗與匯多利陷入財困有關的重要事件。

同案另外兩名匯多利前執行董事黎永全及楊映芳(楊渠旺女兒)早前亦與證監會達成協議,二人同被取消董事資格5年。

匯多利○七年五月十四日起停牌,公司剛於今年五月再向聯交所提交經修訂的復牌建議。

案件編號:HCMP 174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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