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灣半島發展商添星發展,在○二年政府宣布停售居屋後,把項目轉為私樓(即現時的海濱南岸),並停止聘用包辦買賣樓契的高漢釗律師樓,該律師樓因此於○四年入稟高院,向添星索償1,800萬元損失。
律師樓昨在高院指,該項目無論是居屋或私樓,都不應影響聘用協議,除非整個項目因地震而突然消失,或律師樓無法提供服務,雙方才可能須就協議作進一步商討。
添星發展現由新鴻基地產(00016)及新世界發展旗下的新創建(00659)合持。高漢釗律師樓昨在庭上表示,今天會向法庭交代是否需要傳召新世界發展(00017)主席鄭裕彤及執董梁志堅出庭作供。
高漢釗律師樓指,買賣居屋的程序及要求比買賣私人樓宇更複雜,而他們有提供買賣居屋樓契服務的經驗,但無論涉案單位是出售予外來買家或經房委會批准的買家,律師樓所提供的服務均不會受到影響。
添星發展其中的抗辯指,事件是因政府宣布停售居屋而引致,而不是因任何一方的過失。律師樓現反駁指,梁志堅其後有與政府高層人士包括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會面,商討涉案項目的安排,才形成這個局面,遂指上述抗辯理由不成立。
至於添星修改抗辯牽涉時段的申請,法官昨指申請來得太遲,遂拒絕申請。 案件編號:HCA245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