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連同兒子兼前行政總裁馬烈堅及公司多名前職員,被控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得益逾2.2億元等多項罪名的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繼續向陪審團講述案情及解釋控罪內容。控方指,身為主席的馬寶基在公司地位重要,整個詐騙計劃根本是他一手策劃。
控方案情指,馬烈堅於○三年間在海外成立了四家空殼公司,訛稱這些公司跟泰興光學有業務來往,並聯同部分被告在公司○三年年報上發表虛假陳述,把公司營業額誇大了3.37億元,指該年度的營業額高達12.37億元。
控方昨日指,若泰興光學的營業額真的在○三年上升,公司理應購入更多原材料以製造產品,奇怪的是,公司帳目顯示,○三年購入原材料的金額比○二年還少,控方指,這可能是因為公司的工作效率出奇地低,或有人在誇大營業額時忘了考慮這個因素。
案件編號:HCCC35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