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首次明確提出,在人民幣股票、期貨、債券等產品發行上,可以考慮以臨時或試點形式,並透過定額管控,向離岸市場注入人民幣,即「流動性支持池」(或資金池)。除了這種方式外,李小加並建議五種向離岸市場注資的方式,以支持有關人民幣產品,確保其發行與交易時不會因離岸人民幣存量不足而受影響。
李小加又提出可考慮允許內地保險或基金公司以個案方式,申請將人民幣調往香港,專門用於申購某些投資產品(如人民幣計價的股票)。
李小加在其昨日發表撰文中指出,人民幣股票、期貨、債券等產品的初始發行與二級市級交易,須有充足的人民幣流動性配合,否則產品發行機構會擔心沒有足夠的人民幣存量,令購買或交易止步。因此推出這些產品上市時,除利用已出境的人民幣存量,亦可考慮臨時向離岸市場注入人民幣,彌補可能的人民幣不足。
他建議可考慮設立臨時性、試點型有定額管控的人民幣「流動性支持池」(或資金池)。在具體操作上,沒有人民幣的境外投資者可用外幣向「資金池」兌換人民幣來參與這些產品的投資與交易,而已有人民幣的投資者可直接進入發行和交易環節。「資金池」可由人民幣離岸參與行參與設立,人民幣可由其通過境內銀行間拆借市場或其他途徑獲取。
該「資金池」設有上限,可以避免其成為境內人民幣無序流出之渠道。但為保證這一「資金池」不會乾涸,以外幣參與「資金池」的投資者在賣出產品後只能以外幣形式撤出「資金池」,以使池內人民幣恢復原來水平。
除了「資金池」外,他指出,亦有至少五種結構性方法可向離岸市場注入人民幣,包括允許內地保險或基金公司以個案方式,申請將人民幣調往香港,專門用於申購某些投資產品(如人民幣計價的股票);允許境外企業通過中國與其他國家、地區的貨幣互換協定的安排獲得人民幣,投資於香港產品;允許內地商業銀行配合貿易需要開展離岸人民幣貸款業務;允許獲批准的內地企業以人民幣對外投資;及允許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以人民幣參與境外發行與交易。
李小加強調,以上所述建議僅是市場發展最初期的臨時性短期措施,目的是消除產品發行者起步的顧慮,並非要求內地資本帳出現政策性開放。一旦流動性開始自然聚集,這些初期的人為「注水」措施就會被市場力量取代。
此外,人民幣產品市場是否活躍,除了必須有足夠的人民幣流動性外,亦要有效的人民幣回流機制,以創造產品的收益泉源。李小加因此預期「小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不久即可出台。
不過,工銀亞洲(00349)董事兼副總經理黃遠輝表示,由於建議的試點形式人民幣資金池設有限額,故對有關技術性細節執行存有疑問,因為可能出現人民幣資金供求的錯配,以致操作上有難度,但最終要視乎建議的具體細節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