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案九人下周受審

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連同兒子兼前行政總裁馬烈堅及公司多名前職員,分別被控串謀在公司年報上虛報營業額、串謀以虛假發票騙取20間銀行的貸款、處理犯罪得益約2.3億元等多項罪名,案中九名被告昨在高院否認所有控罪。

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一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於廿二日進行審訊,該九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眾被告分別被控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四項串謀詐騙、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六項處理犯罪得益共十三項罪名,馬寶基及其兒子涉當中四項控罪。

本案部分被告涉嫌在公司二○○三年年報上,訛稱公司營業額逾12.37億元,更在二○○五年間,向公司當時的核數師提供虛假文件。

案件編號:HCCC3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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