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促成楊入股星美
翁稱○八年安排楊與Strategic Media International Ltd.(下稱SMIL,星美出版大股東,覃輝持有)的代表Chiu Ngai Hung協議,楊私人公司借出6,000萬元予SMIL,SMIL把約2.61億股星美出版押予楊,若SMIL無法還款,押股歸楊一方所有。若楊取得該批股份擁有權,即須向翁繳費2,000萬元,楊又答應把與妻聯名的中半山應彪大廈14A單位押予翁,作該2,000萬元保證。
翁指出,法庭就楊的公司與SMIL之間的官司,早前已判令SMIL須把押股轉給楊的公司,故此楊一方現須向翁繳付該2,000萬元。
傳訊令編號:HCA136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