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貿易商Angela Rita Gardner,指香港均富會計師行前合夥人司徒嘉(Gabriel Ricardo Dias-Azedo)訛騙其投資款項,遂入稟高院向香港均富及均富國際索償合共約9,000萬元。均富國際昨在高院指,其與香港均富是兩間不同的公司,其毋須為香港均富前合夥人的不當行為負上責任,遂申請撤銷傳訊令狀,法官押後判決。
均富國際昨指出,其只是負責管理在全球110個國家的「均富」之名旗下公司。均富國際強調,自己與其他均富公司沒有任何合作或代理關係,並以香港律師公會與律師的關係作比喻;而且,均富國際在業務上亦跟香港均富完全不同,均富國際只負責管理,沒有接觸客戶的需要,而Gardner在不了解司徒嘉的工作性質下,而只依賴司徒嘉在均富國際的名銜來進行申索,是不恰當的做法。
Gardner回應指,其向均富國際申索是因為香港均富與該公司的聯繫。司徒嘉○八年退任香港均富合夥人之後,便任職於均富國際,而Gardner受騙的投資計劃在司徒嘉轉公司後亦有繼續進行。Gardner指出,均富國際須否為司徒嘉的行為負上責任,是審訊應處理的問題。
案情指,Gardner在司徒嘉的建議下開設公司進行投資,司徒嘉於○一年安排香港均富成立該公司,但其後從均富客戶等戶口調走Gardner的投資款項。Gardner遂向香港均富追討6,949萬港元及約130.6萬美元,同時向均富國際索償950萬港元及約109萬美元的損失。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
答辯人:Angela Rita Gardner
案件編號:HCA234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