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承諾賠償投資者

去年十二月底上市,今年三月底因證監會懷疑招股章程載有虛假或誤導性資料,遭證監會勒令停牌的洪良國際(00946),昨日發表通告表示,公司的審計委員會已向董事會匯報有關證監會指控的初步調查結果,公司在招股說明書內的陳述並不可靠,董事會已決定賠償予投資者,方案稍後公布。

資產繼續被凍結

是次洪良主動賠償予投資者,近年頗罕有。證監會今年三月曾取得高院的臨時禁制令,凍結洪良資產高達9.97億元,相當於洪良去年上市時向公眾集資的淨額。

證監會發言人昨日表示,有關洪良的調查及法律程序仍然繼續,有關資產會繼續被凍結至有關法律程序獲得解決。問及洪良是否將上市籌得的資金賠償給投資者,發言人沒有評論。

合理賠償額難界定

證監會早前曾表示,洪良在招股章程中披露重大的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投資者可能基於這些資料而認購。證監會又表示,臨時禁制令旨在防止有關資產在證監會完成調查前遭人耗散,如證監會指控成立,證監會將尋求法院發出命令,安排將洪良上市籌得的資金,歸還予曾在首次公開招股時認購,並且仍然持有股份的投資者,以及那些在公司上市後,曾購入其股份的投資者。

洪良昨日表示,目前正商議賠償予投資者的最佳方案,並會於稍後公布。不過,恒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表示,現階段如何賠償皆不公道,有關方面應防止這類事情發生。他又表示,投資者購入股份的時間不同,股價也不相同,難以界定一個合理的金額。

一名市場人士認為,近年證監會於不少涉嫌違規個案當中,均申請凍結資產,以及尋求涉案人士「還原交易」,即將資產歸還或作賠償。不過,要將交易還原,涉及不少技術問題,例如如何界定哪些投資可以獲得賠償、如何計算賠償金額以及回復資產的方法等。

該名市場人士續指出,洪良去年十二月底上市時,招股價為2.15元,認購新股至今仍未售出者,有機會獲得賠償,如交易「還原」,按每股2.15元賠償,該批投資者會「打和」。不過,洪良上市初期,曾在今年一月十八日高見2.53元,而且成交量不少,如高位買入的投資者,按招股價2.15元賠償,可能要虧蝕。此外,一些已蝕錢離場的投資者,能否獲得賠償也需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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