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推新股發行改革

中國證監會昨發布相關徵求意見稿,啟動第二階段發行體制改革,包括將適當地擴大參與詢價的機構範圍,不再限於目前的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六類機構,並提高中小型公司新股發行中,單個機構獲配股份的數量等。

擴大參與詢價機構範圍

徵求意見稿指出,未來將允許主承銷商推薦一定數量,具有較高定價能力、優質的長線機構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和配售,以擴大參與詢價的機構範圍。今後將不再對全部有效申購進行比例配售,而是由券商和發行人事前對網下配售確定配售數量,再通過隨機搖號的方式確定可獲配機構,希望促進報價的審慎和真實。

此外,國務院辦公廳昨發布通知,為落實早前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制訂詳細的分工方案,其中,人民銀行、中證監、中銀監、發改委及商務部等5個部委,將負責落實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等方面的工作。

四部委:鼓勵外資參股

商務部、中證監、發改委及工信部,還要負責落實鼓勵外資以參股、購併等方式,參與內地企業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規範外資參與境內證券投資和企業購併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