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浩內幕交易罪成

寰宇國際(01046)○八年六月公布大股東林小明與趙雪英洽商賣盤,當時代表大股東磋商的陳柏浩,在消息公布前偷步買入寰宇股份,並趁消息公布後股價急升時沽清,獲利12萬元,陳經審訊後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須向證監會支付約4.4萬元調查費。提出檢控的證監會不滿刑罰,表明將會立即申請覆核該裁判官的刑罰判決。

毋須交出不法利潤

證監會指,裁判官的判令即陳毋須交出從內幕交易所賺取的不法利潤。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亦強調,內幕交易屬嚴重罪行,陳的罪行明顯涉及違背誠信。證監會表示將先要求裁判官覆核其刑罰判決,之後才決定會否就這項判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襲警案裁判官主審

最近備受關注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Bokhary Amina Mariam的襲警案,亦是由本案的主審裁判官阮偉明審理。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陳的罪行嚴重,不但影響其他投資者利益,更會擾亂公平及開放的市場制度,但裁判官念在陳過往沒有犯罪紀錄,而其賺取的利潤不算多,遂接納了感化官報告的意見,判陳氏接受社會服務令。

涉買賣寰宇賺12萬

案情指,寰宇國際○八年三月期間與Goldwyn Management Ltd.磋商股份買賣計劃,同年六月才正式對外公布消息,寰宇復牌後股價急升40%,陳柏浩就利用這機密消息從中獲利12萬元。

現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三年實施,引入民事及刑事雙軌制,「內幕交易」可通過「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以民事標準處理,證監會亦有權對違規者提出刑事檢控,經法院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判監10年或罰款1,000萬元。

被告:陳柏浩

案件編號:ESS2897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