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存款證(CD)有分記名和不記名,不記名的CD是不受存保計劃保障。有銀行業人士指出,零售CD較常採用記名方式,因銀行在行政處理會較容易,例如CD到期時將款項存入持有人帳戶時較方便。
根據一位銀行界人士表示,自從金管局早年加強反洗黑錢措施,已經不鼓勵銀行發行不記名的CD,以防不法分子利用其易於轉手,兼且難以追查源頭的特性。
時至今日,不記名CD已非完全不記名。一熟悉財資產品人士稱,現時記名與不記名的CD,好比認購新股時使用白表及黃表之分,記名的CD由投資者本身持有,不記名的CD,一般由銀行以代理人身份代客持有。